菏泽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年度、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下列社会组织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菏泽市民政局 年8月8日 附:拟给予撤销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团体(18家) 菏泽市萝卜产销协会、
菏泽市肉类食品协会、
菏泽直邮协会、
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水利协会、
菏泽市老年书画研究会、
菏泽市新闻摄影家学会、
菏泽市农业机械协会、
菏泽市文化经济研究会、
菏泽市京剧协会、
菏泽市盆景奇石根雕协会、
菏泽市水产学会、
菏泽市普通外科医师协会、
菏泽市科普创作协会、
菏泽市辛集兴农葡萄生产协会、
菏泽市信息产业协会、
菏泽市骨科医师协会、
菏泽市海峡两岸书画艺术交流协会、
菏泽市动物保健品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28家) 菏泽宝石花车友俱乐部、
菏泽开发区外经贸发展促进中心、
菏泽市成阳书画院、
菏泽市东方老人乐园、
菏泽市少儿书画院、
菏泽市魏涛蔬菜研究中心、
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刘庄第二卫生室、
菏泽曹州棋院、
菏泽市工交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菏泽现代艺术研究院、
菏泽市古韵博物馆、
菏泽市善古楼博物馆、
菏泽市培智儿童康复中心、
山东菏泽曹州音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菏泽市梨园戏曲艺术团、
菏泽市宏大职业培训学校、
菏泽市百达机电一体化研究所、
菏泽市恩特尔职业培训学校、
菏泽开发区天伦老年公寓、
菏泽市广源斗鸡养殖研究所、
菏泽市毓秀文化研创中心、
菏泽市赵一博文化传媒中心、
菏泽市云居画院、
菏泽市泰丰新型农民培训学校、
菏泽市奥格威广告与传媒研究所、
菏泽市蓝天环保科技开发应用研究所、
菏泽市天然科学养生保健服务中心、
菏泽市方圆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来源:牡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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