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立医院关于来院就诊注意事项公告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5日讯(记者吕维涵)5日上午,医院获悉,为保障患者及家属对的就诊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来院就诊前请您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1、就医时需出示本人的“行程码”“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入口管控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核验,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门急诊区域。
2、问询时须如实提供接触史、行程史,不得隐瞒接触史、行程史。因隐瞒导致疫情扩散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3、请加强自我防护,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以免交叉感染。
4、我院设置了院外导诊导医服务,请遵循引导人员指导按规定路径进入院区。
5、就医时,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黄色医疗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住院部管理告知如下:
1、为了及时办理入院手续,请您提前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2、急危重症需紧急入院患者且核酸结果未出结果之前,医院特殊患者审核流程及防控要求执行。
3、患者在院期间禁止离院,病房谢绝探视。
4、所有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病情相对较轻、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实因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一名有陪护证的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凭身份证、陪护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陪护证一人一证不得相互借用。住院期间,所有病陪人核酸检测一日一检。
5、医院、预约诊疗、预约检查、预约手术等便民服务,请您使用菏泽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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