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这些网友的留言,官方回复了
近日有网友向
山东省省委书记刘家义留言
获官方回复
详细内容如下:
曹县市民的烦恼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菏泽曹县环岛花园小区的居民,向上级领导反映曹县部分小区车库被用作商铺的问题。
在我们曹县很多小区的居民楼底层大多是地上车库。车库,本来是为了方便停车,但是目前普遍被用作了商铺。
走进曹县的大部分新建小区,就像走进了商业区,居民楼底层车库被改头换面,变成了饭店、水果店、小超市以及快递驿站等各种商业业态。由于是商业经营,不少车库内,布料纸箱等易燃物品堆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多数小区内、私搭乱建的现象很普遍。由于车库变成了商铺,楼上的居民饱受噪音、气味的困扰,小区内污水垃圾遍地、私接电线等各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各个小区内的道路上也普遍停放着车辆,各种人员进进出出,居民的居住环境非常混乱。
我们以多数小区普遍存在的饭店,超市为例。小小的车库里面起明火做饭,都是用的煤气,一旦操作不慎就会发生爆炸起火,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还有超市小区门口就有商店超市部分商贩业主私改车库用途经营超市商店,小区道路本来就窄,来来回回的送货的车辆,加重了道路风险,污染了空气,卸货声让原本安静的小区,变成了集市,孩子老人下楼就有道路安全风险。还有快递收发点小区本来就有物业设的快递柜,还要车库变成快递收发点,很多快递公司快递员普遍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业主的包裹直接放在快递驿站,只以短信通知业主,给业主造成了很大困扰和不便。
我们了解到,这些车库变商铺的行为,大多都是业主私自进行的,极少有到物业进行申报和备案的。
我们查询得知,车库就是用来停车的,私自改变他的用途,既不合法,也的确存在着不少的安全隐患。
根据《物权法》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不得违法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需改变,则必须经过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如果想要在车库内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全楼业主签字同意,并到物业进行备案。
值此曹县争创文明城市之际,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彻底治理小区车库变商铺的小区乱象,让市民有一个安心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曹县房产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我县城区内目前共有48个物业管理小区,49个非物业管理小区,入住业主约17万人。据统计,26个物管小区设计有地上车库,共计个,其中经营超市34个,餐饮22个,美容美发79个,快递收发21个,其他经营(加工服装、防盗窗等)89个,改为居住个,合计有个车库改变用途。由于我县城区前期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没有实行人车分流,大部分都设计有地上车库,部分业主受利益驱动,将车库出租或自营以谋取经济利益。目前,我县已将年定为“物业提升年”并列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待疫情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市场监管、规划、城管执法、房管、属地办事处等部门进行调研,尽快制定解决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活动,解决小区内突出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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