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一则你们今年

菏泽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抓紧时间年报啦!!为鼓励全市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及时准确进行年报,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菏泽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年报奖惩机制。对全市4月30日之前完成年报、年报数据准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年报时间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作为评价低信用风险企业的重要指标,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凡6月30日之前未依法年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将加大惩处力度,除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年报须知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全国存续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应当自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其中,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年3月31日。   四、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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