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菏泽取消新房二手房限制转让措施

程序开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91np.cn/chaoliu/xinchao/459.html

12月14日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对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

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进行了调整

详细文件如下

相信大家最为关心的应该是

文件中的第二部分和第六部分:

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和

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安置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府诚信信誉、社会和谐稳定,是棚改能否成功的重要检验。要把安置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成立专门班子,倒排工期、强化督导,千方百计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要优先建设安置房,安置房未开工建设的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安置房不交付,项目部不撤离。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期间,除土石方施工外,不停止施工。

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快把这个消息告诉更多身边人吧~

来源:菏泽大众网

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理、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才聚人力轻松帮您解决!十四年品牌服务,专业值得信赖!业务??????找工作,招人才,猛戳阅读原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zeshizx.com/hzsgr/8478.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