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查组公布处理情况菏泽一小区交房

办件标题:

关于海鸿·郓州府交房问题

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我是在年3月底通过海鸿郓州府的宣传,购买小区内楼房一套,现在已到了交房阶段,由于自己一直在外地工作,对于郓州府小区房屋不合格事项未知。现本人已按照流程走完了交房流程,但是后来发现小区以及房屋质量有以下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小区配套设施问题:

1、学区房:开发商宣传郓州府为学区房,小区南侧是一中附小。

2、直饮水入户:前期承诺本小区是高档小区,将直开发直饮水入户,在我办理交房的时候还说有机房,结果是净水器赠送间。

3、5A级生活馆:小区内将配套恒温游泳池、健身房、塑胶跑道等,结果直到现在也未见泳池和健身房,有个塑胶跑道,也是十分的偷工减料,望有关部门监督整改。

4、快递柜建设:依然无快递柜入驻。

二、房间质量问题:

本人购买房间合同面积是.91平米,进入房间发现各种问题:

1、卧室横梁:南向两个卧室,分别在靠近窗户墙体30厘米处,有一个高度为50厘米的横梁,据说是承重梁,与样板房严重不符。

2、墙面掉渣:购买楼房虽然是毛坯房,但是墙体用手一抠,墙体的石灰便掉渣,完全交付的房间,完全和豆腐渣一样。就连墙体用的石灰颜色和豆腐渣颜色也是一样的。

3、卧室窗台:卧室窗台是单开,推拉窗子打开后,正好在卧室横梁下方。

4、客厅阳台:偌大个客厅和阳台,只留了三扇窗的位置,另外两三扇窗的位置,却被完全封死,而且只有一扇窗户是可以活动的,房间无法正常采光。其次落地窗门,没有把手。推拉窗中,没有金刚网。

5、阳台热水器:阳台安装热水器储水桶,严重影响阳台的整体结构。

6、厨房:现厨房的实际使用面积和宣传面积严重不符合,厨房过小;其次厨房阳台,目前是未封闭状态。

7、现在小区内房屋出现漏水现象,防水处理不到位。

证书问题:

1、开发商目前未正式提供交房五证。

2、设计图纸、公摊面积测试、房屋面积等未公开具体数据。针对以上问题,希望政府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受害的消费者讨回公道,让开发商付出应有的惩罚,对于我们千余户老百姓作出相应的抬高房价的补偿。(由于当时宣传一中附小,恶意抬高房价,至今房价仍比其他小区高五六百元每平米),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全部用于此处购房,却遭遇如此不公平的交易。望县政府领导重视此事,并出面协调此事。

答复时间:-09-30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由住建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明确如下:

1.目前,我单位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停止交房,督促开发企业完善相关设施,积极申报验收材料,争取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手续齐全、合格的房屋。

2.关于学校问题,郓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已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答复:郓州府南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建设公办学校,新建学校启动建设交付使用前,郓州府小区居民家中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关于前期开发企业宣传为一中附小一事,已经有市场监管局认定虚假宣传并做出处罚,业主要求的对虚假宣传一中附小进行赔偿问题,多次协调未能达成一致,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关于游泳池问题,郓州府开发企业承诺在S3商业的主体完工后进行施工建设。

4.关于直饮水问题,小区内免费直饮水已经安装,关于直饮水入户问题,开发企业解释前期宣传直饮水入户在样板房展示的是直饮水机,等交房后业主装修完毕,开发企业将为每位业主安装直饮水机到户,业主对此不认可,我单位多次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按照《菏泽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合同约定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菏泽信息港,始于菏泽信息港、菏泽头条、牡丹茶座三大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zeshizx.com/hzsgr/9497.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