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除民生所需,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牡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区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区返乡人员及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务必主动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做好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观察(最少14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走亲访友,不得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避免与他人接触。

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一律取消各类年会、集会、文艺演出等活动,村文化广场一律不得组织举办广场舞,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举办校外补习班。

三、农村村庄实行“封村管理”,城镇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擅自出入,坚决防止输入性病例的发生。

四、辖区内所有景区、庙宇、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KTV、茶社、网吧等)和其他公共场所(图书馆、文化馆、洗浴中心等)一律关闭。

五、辖区内宾馆、酒店一律取消春节前定餐,不得承办各类聚餐活动,同时要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如有湖北等疫区客人住宿,要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

六、辖区内除超市、药店、加油站等民生所需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农贸市场一律严禁活禽交易。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再参加各类集会、走亲访友等活动,不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本公告自年1月27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牡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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