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一良心小偷,入室盗窃2000元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一位来自菏泽曹县的村民在当日上午回家时,恰好撞见了从自己家中盗窃完的小偷。撞见贼后,村民心里十分害怕,紧追了几步没有追上。就果断选择了报警。随后曹县民警迅速出动,很快就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嫌疑人的蛛丝马迹。通过一辆可疑车辆,民警初步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和可能落脚之处。仅仅过了半天后就将犯罪嫌疑人在附近的一家熟食店抓获。但是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和其他涉嫌偷盗的犯罪嫌疑人不同,这名贼还是一名有自己想法的“侠盗”。相信大家都对武侠小说中的侠盗有所了解,不同于小偷强盗,被称为“侠盗”的人通常是劫富济贫,富有反叛精神的冒险家形象。不仅不反面还很受欢迎。当然这种角色只存在于小说和电影中,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把“偷盗”和“受欢迎”联系在一起。而曹县民警这次抓获的嫌疑人杨某就有一颗“侠盗之心”。经查,杨某之前就有过前科,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老扒手”。几年前他就曾经因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蹲过监狱,刑满释放后依然恶习不改、偷盗成瘾。近日来杨某在附近的村子接连作案,共涉及金额六千多元。之所以说杨某有“侠盗之心”是因为根据杨某自己的说法,他每次在偷盗时都会适可而止。因为深知附近的村民生活条件都不太好,他也明白不能把每家每户偷得精光,所以就经常“手下留情”。在其中一次作案中,他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出两千块现金,但见该户人家太穷了,于心不忍最后只拿走了其中的一千五。杨某这种行为难不成就是所谓的“盗亦有道”?既然偷盗的行为已经形成,违法犯罪就不容原谅。与其说是盗亦有道倒不如说是他还有被改造的机会。如果心有余悸那为什么不直接金盆洗手重新做人呢?贼就是贼,没有好坏之分。所谓“盗亦有道”这句话只不过是艺术形式的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压根不存在!杨某根本没法被称之为业界良心,因为偷盗犯罪压根称不上“业”。而杨某在认罪的过程中似乎有点把问题本末倒置了,他对自己的这种行为甚至还有点小骄傲,认为自己简直是个普度众生的天使,但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还残存着一点点善念的罪犯罢了。相信最后杨某一定会因为盗窃罪再次蹲回他熟悉的监狱。杨某这样的作案人虽然看似很新奇但实质上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如果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惩罚,哪怕再“良心”也不可能被法律宽恕!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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