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总支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专科学历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5、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明县卫生健康系统现在编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统一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7月22日—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东明县五四路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及学信网下载的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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