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殡葬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公益性公墓建设
菏泽广电网讯12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市双拥办主任马超做通报发言,并现场回答与会记者提问。
据悉,我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于今年年初启动,4月份被确定为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后,殡改各项工作加速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孙爱军书记、陈平市长任双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5月25日召开了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下一步,我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要在对重点区域散埋乱葬要加强治理,进一步提升火化率,切实落实好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几个方面将加大力度。
搞好公益性公墓建设是解决散埋乱葬的有效途径,也是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县区必须完成公益性公墓的规划,确保明年6月底前每个县区建成1-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建设几处覆盖面广、标准较高、管理规范、方便群众使用的镇级公益性公墓和若干村级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
在公墓建设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对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妥善安排墓地,避免重复建设和“零、乱、散”现象。
优先选择荒地、废弃窑厂、坑塘、传统墓葬点等进行建设,不得在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公益林地、文物保护区、河流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米以内建设。
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建设。在外观设计上,要充分与自然地貌相融合,适当加入当地文化元素,形成各具特色的整体布局和绿化效果。在建设要求上,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每亩地规划建设不少于个墓位(个穴位)。墓碑全部采用卧碑,碑长不超过7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穴间距不超过60厘米;可打造或预留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区域,并建有骨灰撒散等不留骨灰纪念设施,确保未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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