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演示汇报,经过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我市制定的实施方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和菏泽实际,予以审核通过。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确定在我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是构建城乡统一公示地价体系和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资产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对照专家组反馈意见,对试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和技术要点,及时落实技术承担单位和工作经费,确保于年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力争形成“易操作、能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探索建设城乡统一的公示地价体系积累经验、提供参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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