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社局对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社会保险经办中的各种潜在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5月9日下午,菏泽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伯安一行四人,对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估。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效轩,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臧建华等陪同。
评估小组结合《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指标》逐项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等相关材料和台账,听取了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又去我局社保服务中心实地查看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和实地走访,检查组一行对我县严格内控管理工作表示满意。
此次专项行动过后,我局将会继续按照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经办管理实际,做好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统筹办法。逐步加强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方便参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撰写:翟赵华
审核:张建华臧建华
出品:李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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