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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商高速鄄菏段通行费标准出炉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日前发布关于德商高速公路鄄城至菏泽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该标准自年12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27日。
根据通知,计重收费车辆按车辆总质量限认定标准为: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吨;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吨;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吨;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吨。
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元/吨公里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5元的,按5元计收。
大桥计重通行费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超限运输车辆计重加收通行费标准为:超限30%(含)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超限30—%(含)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根据以上标准,小汽车通行费折合0.4元/公里,过大桥通行费折合15元/车次。
(牡丹晚报记者陈力)
还有一条好消息:
菏泽公共自行车借车卡可以全省通用了
记者从菏泽市城管局获悉,我市采用最新一代设备的公共自行车二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各站点也已完成升级,省内绝大多数城市的借车卡均可在菏泽使用,菏泽借车卡也可在省内其他地市使用。
菏泽公共自行车二期工程包括增建50个新站点,同时对一期14个借还车量较大的站点进行补桩扩容,新投放0辆新自行车。二期工程采用了最新一代设备,并对一期个站点进行了升级,这使我市的公共自行车系统与省内其他城市实现了互联互通。今后,市民持本地借车卡可到省内其他城市借车,外地朋友持当地借车卡也可在菏泽借车。
省内目前拥有公共自行车的城市与县区:
菏泽市、滨州市、济宁市、日照市、潍坊市、莱芜市、东营市、烟台市、枣庄市、安丘市、昌邑市、青州市、寿光市、章丘市、滕州市、昌乐县、费县、临沭县、临朐县、平邑县、山亭区、台儿庄、沂南县、莒县、郯城县、日照市岚山区、临沂高新区。
(牡丹晚报记者邵建国)
天香与丹阳路口由南向北禁止车辆左转
据悉,为缓解市天香路与丹阳路交叉口南进口交通压力,该进口从昨日(21月29日)起由南向北禁止车辆左转。
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介绍,由于该进口仅有双向两车道,经过该进口的车辆右转、直行、左转只能共用一条车道,以至于该进口经常出现较为严重的压车现象。交警部门经过实地调研决定,在该进口实行禁止左转的措施,以缓解交通压力。
交警部门建议,从市天香路北行需要转往太原路的车辆,可在曹州路口提前左转,或在天香路与丹阳路交叉口直行至八一路口后左转。
(牡丹晚报记者冯锴)
我市再次启动大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联合预报会商结果,12月30日菏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且未来连续3天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可能连续出现重度污染,经菏泽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于12月30日14:00起在菏泽城区启动大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4)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为了我们有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请菏泽的朋友们一定要采纳这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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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忠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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