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疗保障局关于在ldquo五一

关于在“五一”节期间开展“廉洁

过节”提醒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好预防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在“五一”节到来之际,拟开展一次“廉洁过节”提醒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纪律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

年4月29日

附:

廉洁过节提醒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局机关党委特发出廉洁过节提醒事项,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日节氛围。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严禁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

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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