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前菏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

2月7日,市委书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文来到部分高速公路检查点、企业,调研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任仲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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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郓城县随官屯镇高速路口检测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公安交警与医护人员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全面检测,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及时发现、有效隔离、科学救治,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新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公安交警、医护人员表示感谢,致以崇高敬意。他说,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线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车流量不断加大,大家要在做好自身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构筑起抵御疫情的坚强防线。

随后,张新文先后来到大唐郓城国家电力项目、赵楼煤矿、万福煤矿,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有多少外地职工,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还有什么困难和需求,实地调研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张新文强调,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科学研判疫情形势,严格制定复工后的防控方案,有序组织好复工复产,全力保障职工健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工业稳增长攻坚战。

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4号),出台20条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项工作,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鲁政办发〔〕4号文件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确保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菏政办发明电〔〕4号),全力帮助企业稳经营、减负担,切实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实施“春风行动”全面抓好政策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结合近期中央有关部委、省有关厅局出台的惠企政策拉出政策清单,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工业企业融资、减负、增效、稳岗支持力度,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通过电视、报纸、   二是实施“助力行动”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指导企业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复工报备制度。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报当地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报备复工复产企业,即报即审,达到条件的尽快准予复工复产,积极帮助未达到开工条件企业尽早解决困难,力争所有工业企业2月9日前复工复产。

  二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属地工作责任、做好企业院墙外的防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防控工作体系;强化职工自我防护责任,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要落实复工物资保障。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调配测温仪、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护物资,解决生产物资运输等现实问题,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生产要素。

  三是实施“护航行动”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企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要服务企业稳定市场。帮助企业尽快制定应对疫情的市场开拓策略,特别是对外向型企业,积极协助企业保订单、保市场。

  二要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建立完善用工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网站、手机APP、招工短信平台、电视等媒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求职信息,做好“劝留引返”,积极争取在外务工人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留菏就业,切实保障我市企业用工需求。

  三要服务企业纾困解困。坚持“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机制,及时响应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诉求,精准转办、强化督导,真正为企业解决问题。各级企业纾困专班要超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困难问题。

  四要服务企业专心发展。当前,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之外,不经市、县(区)政府批准,市、县(区)直部门一律不得组织涉企检查活动,严禁借疫情防控名义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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