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菏泽2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近年来,我县抢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高标准建设大美曹县,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彻底得到改善。但是至今仍有个别居民罔顾公众利益,拒不签约,阻挠了城市建设进程,成为这个城市美丽画卷中的“不协调斑点”。为推动工作,11月26日下午,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银安湖、消防队棚改片区拒不配合拆迁工作的两处“尾户”房屋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位于银安湖和消防队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这两处房屋,其户主赵某和张某某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经房屋征收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方做工作,他们在规定期限内均拒绝签约,并分别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但均被两级法院依法驳回。经催告,赵某和张某某仍拒绝签约、交房。曹县人民政府依法向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曹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裁定逾期由曹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至11月26日,赵某和张某某仍未腾空交出涉案房屋,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据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两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早安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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