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

本文转自: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16日讯(记者赵晓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稳妥开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流程,协助各机关事业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财政预算,6月16日上午,菏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培训会召开,多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会由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税务局联合组织召开,由开发区税务局具体承办。

培训会上,菏泽市残联教育就业部负责人姚元涛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以及残疾人就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新政策进行了宣讲,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工作机制、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定向安置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等用人单位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认真解读。现场还对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培训效果良好,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工作人员张梦珂对残保金的申报缴费全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详细解读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扣缴明细及申报相关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计算方法等内容,帮助用人单位掌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办费流程。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任洪表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项费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缴纳此项资金。各单位应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专人专岗对接此项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是用于支持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等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市残联呼吁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积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市残联、市税务局将加强部门合作,确保征收到位、使用管理规范,真正惠及残疾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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