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表彰对象公示
近日,菏泽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菏泽市双招双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双招双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个集体为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强等名同志为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牡丹区吴店镇委员会等97个单位为菏泽市双招双引先进集体称号拟表彰对象、牡丹区人民政府葛广勋等名同志为菏泽市双招双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请于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菏泽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联系-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
市招商服务中心联系-5333
电子邮箱:rsjzcf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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