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酒后开电动车撞出租,要判刑

前情案情导读

年8月9日2时20分许,李某酒后驾驶清大快鸟牌电动三轮车,沿菏泽市长江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向西行驶至菏泽市烟草物流公司西米处时,与被害人都某停在长江路路北侧非机动车道路沿石旁边的出租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

经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mg/ml。

案发后,李某让其外甥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至现场处置医院提取血样检验。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清大快鸟牌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

年8朋11日,李某与都某经调解达成协议,都某自行修理出租车,李某自行治疗伤情、修复电动三轮车。

判决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害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毫克/毫升以上,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积极缴纳罚金,与被害人达成协议,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有人常认为,喝点酒应该不开车,可是电动三轮车不是机动车,酒后骑电动三轮车上咱没事,就是醉驾警察也不查。但是,这种错误观念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日前,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李某因为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上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被以危险驾驶罪判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详解

1、什么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什么是机动轮椅车?

《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6机动轮椅车定义:“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注:1、在本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2、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3、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电动自行车定义:“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由此可知:不是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非机动车,只有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的两轮电动自动车才属于非机动车。

相关规定:

1、对“非机动车”,交法这样认定

  《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这样要求

  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

本文消息来源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酒后撞了车,不仅要给人家修车,还得自己疗伤,而且还要被判刑!不要以为自己骑的是三个轮的电动车就撒欢了喝,安全第一位!你说呢?

以上信息来自牡丹晚报,由曹县信息港整理发布!

策划推广:1

赞赏

长按







































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庡摢閲屼笓涓?
鍖椾含鏈夊摢浜涙不鐤楃櫧鐧滈鐨勫尰闄?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zeshizx.com/hzsmj/447.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