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要升官,找大嫂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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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

涉贿一审被判无期

“被告人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月15日,53岁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等来了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此时,距离他被逮捕之日,已经过去一年零四个月。(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4笔被控犯罪事实中,有41笔是刘贞坚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属于典型的卖官行为。

01

全县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送钱

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

根据起诉书,刘贞坚的受贿犯罪主要发生在其担任菏泽市巨野县委书记期间。年初至年春节期间,刘贞坚利用担任巨野县委书记、菏泽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有关企业和个人在职务调整、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余元。其中,刘贞坚离开巨野县到菏泽市任职后,对其指控只有一项,是巨野县一位下属送的元购物卡。

起诉书共指控刘贞坚44笔犯罪事实。除3笔犯罪事实共计万余元系收受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犯罪事实共计万余元,均系其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41名下属为了职务调整向刘贞坚行贿,占刘贞坚受贿总数的86%。据了解,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

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在层层党纪国法面前,刘贞坚的卖官行径是如何得逞的?(笔者觉得,党员也是人,也会有欲望。所以,不要说党员就怎么样。关键是制度约束,党外监督)

记者采访获知,刘贞坚留给当地普通干部的印象并非飞扬跋扈、蛮横专制。他在主持会议研究干部问题时,通常会提前开个通气会,先把自己的意见采取不同的方式暗示出来。到了正式的常委会上,尽管其他县委常委们曾提出不同意见,但班子的整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绝大多数时候是刘贞坚的个人意见占了上风。一次次的干部任用,加剧了下属对权力争先恐后的附和和无原则的盲从,下级的附和和盲从,又助长了刘贞坚卖官的嚣张。

正如刘贞坚在供述中所讲:“受贿大多发生在年、年,这两年自己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感觉对巨野的情况熟了,和干部接触多了,自己认为收他们的好处不会出现问题,特别是担任巨野县委书记的最后一年,认为自己将要离开巨野,就想在临走之际再捞一把。”这导致了这一时期刘贞坚大肆受贿。

年12月,已在巨野县委书记位置上待了整整4年的刘贞坚,职务中多了一项菏泽市政府党组成员。对一名还算年轻的地方“一把手”来说,这意味着组织要对其提拔重用。眼看书记要走,如何抓住最后的机遇,争位子、要头衔,成为一些巨野干部关心的头等大事。

起诉书显示,从年初至年春节期间,五年时间内,刘贞坚受贿次数达次、受贿数额达余万元。从发展趋势上看,刘贞坚的受贿行为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尤其是在年、年这两年期间急剧膨胀。年之前,刘贞坚受贿犯罪共有45次,受贿数额万余元;年、年这两年期间,刘贞坚受贿犯罪多达70次,受贿数额万余元。

02

收钱有“原则”

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

年,巨野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面临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对于空出的田桥镇党委书记这个“肥缺”,很多人觊觎已久,在另外一个镇任镇长的孔庆国(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零6个月)就是其中之一。

一天,孔庆国提着一个包去了刘贞坚的办公室。包上面是两条烟,烟下面是3万元现金。不料,刘贞坚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符合条件的不只你一个人,不要用这种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刘贞坚没收并不是不想收,而是因为有人拿着包进来,空着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员看见,留下受贿的把柄。

尽管碰了一鼻子灰,孔庆国还是给刘贞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孔庆国出人意料地当上了田桥镇党委书记。刚一上任,孔庆国知道自己应该知恩图报。既然刘书记不收礼,那就走“夫人路线”。孔庆国想起了一句话——“要升官,找大嫂”。这是因为,刘贞坚到任没多久,这句话就开始在巨野县官场里私底下流传开来。“大嫂”,指的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夫人路线”果然好走。对孔庆国第一次送上的6万元银行卡,江某某稍作推辞便收下了。孔庆国通过江某某先后六次送给刘贞坚的银行卡、现金,折合人民币共万元。最多一次送了50万元,直接装在一个旅行包里,放在了江某某的车上。而孔庆国所送的这些钱,全是他套取的国家公款。(一个乡镇党委书记至少“价值”百万,震惊吗?)

据办案人员介绍,和很多贪腐官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不同的是,刘贞坚对此十分注意,他和妻子江某某关系很好,很多事都会和妻子说。到巨野县任职后,来找刘贞坚的人多了起来。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用刘贞坚的话来说,“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不能收的钱,再让江某某送回去。刘贞坚交待,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的钱已超过万元。

据多名行贿人交待,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大嫂”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时过不久,送钱买官便成为半公开的秘密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在刘贞坚主政的那几年,一个未被证实的说法是:乡镇长5万—10万元,乡镇党委书记10万—20万元,县直部门“一把手”20万元。

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刘贞坚和江某某的“卖官夫妻店”,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最终把自己栽了。

03

官场余震至今未息

在很多巨野当地干部看来,刘贞坚案对巨野县的政治生态是一场灾难,使巨野形象大大蒙羞,令干部队伍备受打击

随着一审宣判,刘贞坚案尘埃初定。

巨野县区位优势明显,煤炭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良好。刘贞坚任县委书记的最初几年,他的确“兢兢业业,想在巨野留下一番事业”,巨野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一度走在菏泽前列,城乡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案发前,刘贞坚在群众中的口碑一直不错,认为其“懂经济,抓工作扎实”。

不过,巨野县一位部门中层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些年,巨野县经济发展有目共睹,但这些成绩并不是刘贞坚个人的功劳。相比来说,刘贞坚给巨野留下的恶劣影响要远远大于其对巨野的贡献。”

虽然有关部门已督促对刘贞坚案中向其行贿买官的人员全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但该案留给当地的影响还远没有消除。在很多巨野当地干部看来,刘贞坚案对巨野县的政治生态是一场灾难,使巨野形象大大蒙羞,令干部队伍备受打击,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也带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

刘贞坚的个人悲剧令人扼腕。该案为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都知道要从制度上下功夫,但就是为什么没效果呢?值得最高层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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