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享21项激励措
菏泽市人社局等15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可享受金融、税收、评优评先等21条激励措施。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同,不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可享受21条激励措施,其中包括: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供社会查询应用。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推荐纳入全省工信系统资金支持“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请各级创业担保贷款,可免于担保。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开辟“绿色通道”。
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同等条件下申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作为评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就业见习基地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和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集团化发展建设项目,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下所在企业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者优先聘用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前返还工资保证金。在没有被举报或投诉的前提下,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在没有被举报投诉或相关部门提请稽核,且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调整无异常情况下,免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
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将作为推荐评选各级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菏泽市委宣传部推荐评选省、市文明单位,团市委推荐评选各级青年五四先进集体重要参考条件,菏泽市总工会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的优先参考条件,菏泽市工商联推荐企业和个人参评各类评优评先、推荐评选各级优秀企业家的重要依据。(记者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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