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只是提倡骑电动车戴头盔,没有6

5月18日上午,牡丹晚报咨询了菏泽交警部门官方回复:“目前只是提倡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没有6月1日开始查处这一说法。”菏泽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目前没有法律规定,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要处罚,“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大人和小孩都应该正确佩戴头盔。而且,如果骑电动车载小孩,得有固定的安全座椅。”

“佩戴的安全头盔一定要符合国家出厂标准,

工地上的那种安全帽肯定是不行的。”

来源:牡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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