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菏泽市教育局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辅导
昨天,菏泽教育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公开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市、县(区)教育局将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情节严重将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解聘处分
牡丹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推销教辅资料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并向社会统一公布了39部举报监督电话。教育局将成立小组进行专项查处通知要求:
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私立学校、幼儿园)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或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租赁校外房屋或在家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辅导。
严禁在职教师采取课堂内容课外补、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材料等方式进行补课。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在媒体上刊登聘用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宣传广告。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门查处小组,对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进行专项查处。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据悉,所有举报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校长、社会培训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
凡在职教师在校外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本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取消其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具有荣誉称号的,协调有关部门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经济待遇;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解聘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并撤销近3年内授予学校和校长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荣誉称号,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一学年内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处3起及以上不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校长要引咎辞职或给予撤职;对本校教师有偿补课放任自流,甚至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校长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凡社会培训机构聘用公办学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经查实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中介,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3号)有关规定,主动协调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已经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办班行为进行举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县(区)教育局将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各单位菏泽市教育局:;;
牡丹区教育局:;;
曹县教育局:;;
单县教育局:;;
成武县教育局:;;
定陶区教育局:;;
巨野县教育局:;;
郓城县教育局:;;
鄄城县教育局:;;
东明县教育局:;;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1810530;
菏泽市第一中学: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孩子平时上课已经压力够大了,暑假到了,还孩子一个轻松的暑假吧!发现非法补课,请立即拨打电话举报!同意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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