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部门又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车辆这些
为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近日来,菏泽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交通使者。
交通违法行为
曝光台
这是近期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图片,
为了大家的安全出行,让我们一起参与,
对不文明交通行为SayNo!
快来看看你和你身边的小伙伴们有这样的违法行为吗?
双击图片看大图
号牌号码:鲁RKJ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52:47
违法地点:中山人民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号牌号码:鲁RV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34:26
违法地点:长江郑州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号牌号码:鲁R7G70R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30:24
违法地点:青年康庄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号牌号码:鲁RPG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59:11
违法地点:和平丹阳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号牌号码:鲁R1T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14:21
违法地点:广福中和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号牌号码:鲁R4A55A
号牌种类:小型汽车号牌
违法时间:-03-:12:30
违法地点:青年康庄口
违法行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违法处理:罚款元、记2分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元、记2分。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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