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五个片区地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年5月17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菏泽市兴民路以西、大学路以北、牡丹路以东片区等五个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了论证,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认为:
1、兴民路以西、大学路以北、牡丹路以东片区:同意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外环路以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
2、日兰高速以北、人民路两侧地块:为打造中心区南部出入口形象,完善城市功能,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医院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医院用地东侧规划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3、黄河路以南、太原东路以西、康庄东路以北、太原路以东(双河集二期)地块: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康庄路与太原东路交叉口处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加油站用地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4、中华路以南、东方红西路以西、红玉路以北地块: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5、上海路以东、规划路以南(熊出没)地块: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兼容商业、商务),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其中,主题乐园区域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以上五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年6月1日—年6月30日。
热诚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信函和电子邮件请采用实名制,并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来源: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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